京ICP备2022018928号-30 投诉举报:315 541 185@qq.com
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,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,提高市场竞争力,一般会通过成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达到扩大规模的目的。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,不具有法人资格。子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但是由母公司控股的营利性公司法人,那么设立子公司有哪些方式?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,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,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。
怎样设立分公司
(一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。
(二)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。
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(三)公司章程(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。
(四)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。
(五)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。
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;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;无偿使用的,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;未取得房产证的,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;出租方为宾馆、饭店的,提交宾馆、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(六)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(七)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;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。
(八)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。
子公司设立条件应当提交的文件
(一)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;
(二)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(三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